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問題需要提供證據(jù)。但并不是所有的證據(jù)都能證明雙方離婚的事實,所以要想得到最終的結果,我們就需要收集好證據(jù)。比如夫妻雙方的往來通信記錄、銀行流水等可以證明夫妻財產關系的證據(jù)。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夫妻有互相忠實的義務;實施一方財產不忠的情況下夫妻雙方可以協(xié)議離婚”。
當事人協(xié)議離婚后,任何一方都不得隱藏、毀損、變賣夫妻共同財產,不得將夫妻共同財產出賣給對方;不得分割共同財產;不得違反忠實義務同居生活期間所得的財產習慣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除外;不得請求分割共同財產時由一方對家庭成員隱瞞或者草率分割共同財產。上述行為均會導致分割失敗。那么離婚后一方財產如何分割?在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首先是進行夫妻共同財產爭議調查處理及認定問題,其次才是解決爭議。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要證明雙方財產關系或者說夫妻共同債務需要提供證據(jù),才能確認雙方個人財產中一部分屬于誰,另外一部分屬于其他共同財產或者屬于共有人婚前所取得的財產等都需要進行評估。離婚時可以收集這些證據(jù)來證明你夫妻存續(xù)期間獲得了夫妻共患婚姻、婚前或者婚后方的財產等情況下都是有可能獲得相應對價的利益。
這些證據(jù)都是由當事人提供給法庭以證明自己是否具有合法事實依據(jù):當事人提供相應證據(jù)材料必須真實,不能弄虛作假;否則將承擔相應職責和后果;如需申訴應當依法進行審查及提出抗辯理由;如果查明事實情況與己不符或者提交的證據(jù)有虛假因素而被法院采信并判決離婚的話會嚴重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
1、對于一方在婚前或婚后購買的房屋,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只能按個人財產處理了;
2、對于一方在婚前或婚后購買的房產,如果是一方個人購買房屋,在離婚時該房產應作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進行分配;當房屋權屬出現(xiàn)爭議時,如沒有證據(jù)證明該房屋屬于共有財產,則根據(jù)其出資情況可以獲得相應權利,如一方或雙方出資均在100萬以上、50萬以下、出資時間不長等。
3、對于房屋的按揭貸款產生的利息及服務費,均應由個人償還,對配偶來說其是獲得房屋收益的重要保證。離婚時還應注意收集證明夫妻雙方具有較強償債能力的證據(jù)材料。如:雙方簽訂有書面協(xié)議、支付款項憑證等。
4、注意所提交的證據(jù)材料在法律上是否具有真實性
對此法律明確規(guī)定有錄音錄像回放等方式進行固定即可認定離婚事實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所要審查的一些重點內容包括:雙方有無訂立書面協(xié)議,是否存在隱瞞債務、對方名下是否還有其他財產等情況。